《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3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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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工信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工信节能〔2024〕19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号HNPR-2024-05005,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及意义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清洁生产作为从源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产生的有效措施和重要制度,可以有效推动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过程削减和末端治理全过程控制转变,实现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等多重目标,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实施意见》,指导我省进一步做好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三)《“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

    (四)《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办法》;

    (五)《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结合当前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精神,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减污、增效,助力“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实现,提出了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参考《“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湖南省工业水效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湖南省工业绿色“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结合本省清洁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了2025年前和2030年前的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12%,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十四五”期间,完成1500家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十五五”期间,力争完成3000家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四、《实施意见》的重点工作及保障措施

    为推动工作目标落实落地,《实施意见》部署了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清洁低碳改造、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和培育发展清洁生产产业等4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从源头预防到末端治理,在推广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动燃料和原材料清洁替代、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科学技术创新、提升清洁生产数智水平等5个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

    (二)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清洁低碳改造。在总体要求上提出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在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造纸、食品加工、电子、电力等8个重点行业推动清洁低碳改造。在焦化、原料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4个重点领域推进减污降碳改造

    (三)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清洁生产。从工业园区的角度,在优化园区能源结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优化基础设施布局、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强污染集中治理、推进园区整体性清洁生产等6个方面提出了清洁生产的重点任务。

    (四)培育发展清洁生产产业。从推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产业化、健全清洁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建设等3个方面提出了培育发展清洁生产产业的重点任务。

    为保障《实施意见》有效落实,根据省工信厅和省生态环境厅的职责任务,分别明确了责任分工、政策激励、改革创新、人才培育、考核监管、宣传推广等6项政策保障措施。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