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火炬统计数据年审开始,5月15日截止!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1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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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和2024年火炬统计工作整体安排,为切实提升火炬统计数据质量,我中心定于2024年5月15日至31日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年报数据集中审核工作,年审以线上方式为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2023年度火炬统计数据年审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审核火炬统计系统网上数据上报情况;

  2.审核火炬统计要求上报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说明文件;3.审核重点数据、异常数据和特殊情况说明。

  二、审核方式

  审核采取QQ、电子邮件、视频或现场会议等审核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各地方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于5月15日前完成初步审核,确定年审工作联系人,并在火炬统计系统各统计报表类别的“市县用户”中更新统计归口单位负责人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联系信息;

  2.各地方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于5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加密传输方式报送火炬中心统计处;

  3.火炬中心统计处组织审核数据并将审核修订意见于5月15日-31日点对点反馈各地方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

  4.各地方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收到审核意见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补充证明材料和修订处理结果反馈火炬中心统计处;

  5.对于数据问题较多,需要当面交流的单位,火炬中心统计处将于6月3日-7日预约有关单位,以视频或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交流审核。

  三、上报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完成数据填报、检查、校验,确保数据质量。

  各地方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于5月15日前完成初步审核。集中审核时提交以下文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扫描件要求为完整清晰的PDF格式,并按照“地区(高新区)+材料类别+具体内容”规则命名文件,如“江苏省高企汇总数据同比情况及说明”,以加密传输方式发送火炬中心统计处sgcl@chinatorch.gov.cn,相关数据必须为系统上报并导出的最终数据。

  (一)国家高新区

  1.国家高新区企业统计报表部分

  (1)辖区内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企业报表(带水印并加盖公司公章,按照企业清单顺序编号);

  (2)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

  (3)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情况等主要指标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4)错警因分类说明(企业错警因整体情况并针对出现比例较高的错警因进行分析说明);

  (5)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撤销企业数量大的还需提供相应书面情况说明:

  (6)其他证明材料或补充说明。

  2.国家高新区综合报表部分

  (1)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报表;

  (2)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

  (3)系统中打印的高新区当年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以及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

  (4)较上年新增的其他国家级研发机构名单及证明材料;

  (5)国家级研发机构分中心名单及相应证明材料。

  3.国家高新区风险投资机构报表部分

  (1)国家高新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情况报表(带水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机构清单顺序编号);

  (2)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

  (3)数据同比变化说明。

  (二)地方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

  1.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部分

  (1)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区外高企报送的企业报表(带水印并加盖公司公章,按照企业清单顺序编号);

  (2)系统中打印的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

  (3)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情况等主要指标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或者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下滑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具体情况说明;

  (4)错警因分类说明(企业错警因整体情况并针对出现比例较高的错警因进行分析说明);

  (5)系统中打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

  (6)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

  (7)其他证明材料或补充说明。

  2.其他统计报表部分

  (1)系统中打印的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省级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报表(表RJJD-01、RJJD-02、TSJD-01、JQ-01、JQ-02、JQ-03、JQ-04、SJGZ-001、DXY-01);

  (2)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

  (3)系统中打印的各有关年报(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并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

  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上报所有要求的材料,计划单列市相关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上报除创新型产业集群、省级高新区和火炬软件产业基地之外的所有材料,副省级城市相关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只上报区外高企统计报表部分的材料。

  四、联系方式

  郁帆 010-68209044

  徐晓辰 010-68209020

  李文奇 010-68209046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