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8日 来源:红网 阅读:123次
近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总工会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全面推动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在深化产业人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技能人才评价与激励方面迈出重要步伐。该举措旨在激发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动力与活力,促进产业链、人才链、技能链融合发展,加快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政策亮点纷呈,创新突破显著。
加快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企业将如何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标准是什么、评价对象有哪些、怎样提升技能人才待遇?
根据《通知》要求,要按照应扩尽扩、应评尽评的原则,推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中央在湘企业和湖南规模以上技能型企业申请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机构备案按照《湖南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湘人社规(2022)17号)等规定实施。经人社部备案确认后,纳入全省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机构目录。
企业按规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部纳入全国证书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查询验证,获证人员全部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并按规定落实相应人才政策。
支持企业结合生产经营主业,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新发布的职业(工种),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对职业分类大典未列入但企业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
支持企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为本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等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地方行业龙头企业可另申请备案社会评价组织,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已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院校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企业可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的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为基础,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通过评聘方式,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中选拔一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具有高级技师等级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评聘为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实行岗位聘任制。
符合条件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优先参评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评选表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