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6-23

为加快培育地方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快速、健康、高效发展,根据《岳阳市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为期三年对口帮扶行动,为确保行动效果,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目标
按照岳阳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政策支撑、要素保障、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坚持和推进选派干部联系帮扶企业制度,优化政府服务职能和办事效率,在我市循环经济、有色金属加工、碳素(稀土)等优势产业,机械制造、电磁电器、安防设备制造、食品加工、家俱、环保设备制造等传统产业,生产服务业及休闲生态旅游业领域,通过三年有的放矢、持之以恒对重点民营企业的帮扶与支持,培育13家销售收入过30亿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领先企业,以及5家产值过5亿元的高科技型企业,实现“稳中求进”、“三量齐升”的经济发展目标。
二、帮扶方式
每个企业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一个责任部门负责,组成一个帮扶工作小组,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的要求,实行对口帮扶。
三、帮扶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42月至4月)。主要工作任务:迅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企业情况,制定择企标准,按“企业申报、属地推荐、专家评审、媒体公示、政府审定”的办法和程序,从我市循环经济产业中的废旧家电、报废汽车拆解及再利用、塑料及有色金属利废企业,碳素与稀土、机械制造、家具、食品、电磁电器等产业的龙头企业中选定18家企业,列入重点帮扶行动计划。编制《汨罗市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责任分工表》,组织召开对口帮扶动员大会,制定并出台有关扶持政策、工作措施及考评办法。
(二)帮扶推进阶段(20145月至201612月)。主要工作任务:各帮扶工作小组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及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规划、企业发展形势,制定年度及三年期的目标任务分解表及帮扶工作进度表,实施“一企、一策、一方案”的对口帮扶行动,全面推进帮扶政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帮扶内容
以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和特色县域经济强县为契机,以项目为抓手,以项目促企业,以企业促产业,打造千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加速“一园三区”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帮扶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打造领军企业,凸显产业集聚效应。一是以循环经济工业园、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及弼时镇、高家坊镇等乡镇工业小区为平台,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效应和产业带动效应,加快基础设施与配套工程建设,促进企业就地入园、抱团发展;二是以帮扶企业为中心,按照产业性质、产品特点和企业生产与运营方式,加速上下游生产企业的配套与合作,打造完整、高效的产业链,积极引导企业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推进产业向高价值端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产业集中度,做大做强企业。
1. 循环经济产业,其中再生资源回收与再利用、废旧家电、报废汽车拆解重点帮扶同力循环、万容科技等企业,形成废旧电器拆解能力1000万件(台)、报废汽车30万台的能力,力争开发报废航空器回收与拆解并形成产能;废旧塑料以忠悦塑业为重点,发展高等级建筑用门窗以及管材、板材;有色金属加工重点扶持银联湘北铜业、金龙铜业、中联铝业、振升铝材、天惠铜业、联达铜铝材等企业,引进先进技术与设备,发展节能降耗工艺,开发深加工产品。
2. 碳素行业,扶持以汨特科技为核心的产业集群,扩大大功率石墨电极、碳-碳复合材料、锂离子电极材料等产品产能,在行业中占据较大份额。
3. 机械制造与电子电器,着重扶持和力诚电子、三兴精密机械、飘峰电器等企业,开发电脑、通讯用电子元器件,高等级丝印设备、印刷机械,高性能及特种行业用电磁线,形成规模效应。
4. 生产服务业,鼓励和推进物流园及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为园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内涵,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以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生态旅游为特点的产业模式,形成地方特色和产业规模。
(二)以增量优化存量、扩张总量。一是对部分停产时间长、市场回暖无望、缺乏竞争力的“关、停、并、转”企业,帮助有实力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合并或进行股权置换,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土地利用力,进一步优化存量,通过引进优势企业来实现产业扩张目标。二是帮扶企业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实施集团化经营和总部经济模式发展。三是支持企业多元化发展。引导帮扶企业利用自身的管理能力、行业影响力和组织社会资源的能力,实现多元化经营。四是促进企业参与产业链整合发展。引导帮扶企业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产业战略联盟,深度参与和推动所在产业链的整合、延伸与裂变,提高行业影响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以科技创新促进可持续发展。一是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帮扶企业与国内重点院校、国家级重点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大重大发明专利产业化。二是建立高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支持帮扶企业建立国家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研发中心,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机构。三是支持帮扶企业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市政府给予相应资金配套。五是实施专利标准战略。支持帮扶企业主导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定,鼓励建立产业联盟标准,提高行业话语权。
(四)实行品牌战略,发挥规模效应。一是帮扶企业加快开发自有品牌新产品,尤其是高新技术新产品、填补行业空白技术的产品、重大装备国产化首台(套)产品。申报国家驰名商标、名牌产品、著名商标,扩大品牌影响力。二是培育区域品牌。协调企业联合行业协会,共同打造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推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三是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企业家社会地位。对达到一定产业规模的帮扶企业给予交通设施、地标性建筑等冠名权,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帮扶企业负责人,给予奖励和相应的荣誉,提高政治待遇,增加参政议政机会。
(五)市场开拓工程。一是组织开展产品促销对接洽谈活动。支持帮扶企业开展产品行业专场、地区专场等专题促销活动,帮助企业进入央企、大型国企和国际国内500强、行业100强企业的产品价值链和采购供应渠道,将企业产品列入我市政府采购目录。二是建立骨干民营企业为主的联合采购协调机制。鼓励帮扶企业牵头同类型或相关联的企业抱团采购、互相采购,联合议价定价,提高市场占有率。三是利用专业展会、电商平台开拓市场。鼓励帮扶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各种产品专场对接洽谈活动,支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新模式开拓市场。四是鼓励帮扶企业在国内外设立营销网络,掌握产品销售的主动权。
(六)人才强企工程。一是引进高级人才。支持帮扶企业引进有科研成果的创新型人才(团队)、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学科带头人、国内(国际)大型企业高管级人才落户我市。二是壮大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帮助企业加强协调,发挥我市职业技术学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帮扶企业与院校建立“代培制”、“订单式”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帮助企业召开专场人才招聘会,拓宽招聘渠道。三是推动企业建立留才机制。鼓励帮扶企业建立年金制度,提高职工养老待遇水平,达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目的。四是加大企业家培训力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加强对帮扶企业负责人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
(七)管理创新工程。一是完善战略决策机制。鼓励帮扶企业建立战略规划委员会,设立首席战略专家,不断完善战略决策机制、内部制衡和风险控制机构等。二是夯实管理基础,提高企业科学化管理水平。帮助引进高水平管理咨询机构,全面提升帮扶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基础性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开展国际体系质量管理标准论证。三是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帮扶企业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数字化、网络化、精益化水平。四是建立企业诚信机制。引导帮扶企业建立诚信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施信用管理。
(八)金融支持工程。一是加强信息对接。组织举办针对帮扶企业的卖场金融对接活动,实现帮扶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互通交流。二是推动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帮扶企业上市融资和探索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短期融资券,鼓励企业运用融资租赁、信托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金融工具满足融资需求,减低融资成本。三是加大担保力度,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四是加强金融服务。协调有关金融机构,为帮扶企业设立绿色通道,争取专门的授信额度。
五、帮扶举措
(一)强化帮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白维国同志任顾问,周金龙同志任组长,朱平波、李冯波、林治学、陈培宏、王敏求同志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委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公室,由林治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帮扶企业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将市委优化办、选派办、帮扶办“三办合一”,从全市各部门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工作能力强、服务热情高的干部进驻入选企业帮扶,常年驻守,以身作则,全程服务,严格执行“围墙法则”,积极开展“挂号销号”,当好企业的参谋员,服务员。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为召集人,各相关单位参与的对口帮扶企业“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帮扶骨干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选派帮扶办。三是建立政企互动、上下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帮扶企业座谈会等,沟通交流骨干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情况,研究解决重点帮扶企业跨越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帮扶小组每季度要向市选派帮扶办报送帮扶民营骨干企业做强做大的工作情况。四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市委选派帮扶办制定并实施重点帮扶企业经营目标计划表和任务分解表,将帮扶实效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体系,并制定具体的考评和奖惩办法,确保任务完成。四是建立重点帮扶企业管理制度。建立重点帮扶企业动态管理办法,对帮扶期内年主营收入增幅连续两年低于全市平均增幅的企业及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退出制”,企业在下一年度不再列入帮扶计划,另择企业替补。
(二)优化服务环境。一是各重点民营企业帮扶领导要高度重视,各帮扶部门要安排分管负责人和专门帮扶人员,形成市级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有关人员专门抓的帮扶服务工作机制。各帮扶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协调处理重点帮扶企业自身不能处理、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监督各级各相关部门为企业服务并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情况。二是全市所有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对重点帮扶企业实行“减轻负担、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就低不就高、就无不就有”的原则处理,同时要积极向省级相关部门争取对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计征的不合理收费项目设置上限。三是对重点帮扶企业自身经营事务外的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等所有涉政事务,实现集中一站式服务,限时快速办结。
(三)凸显政策效应。一是收集、整理、整合现有的相关扶持骨干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政策措施,汇编成册,派发给重点帮扶企业,并加强解读和指导,发挥最大的政策效应。二是制定帮扶办法,着力在资金支持、要素保障、环境营造、政府服务等方面,突破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障碍。三是实行一企一策,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专门针对某个重点培育企业甚至某个项目的个性化政策,强化政策支持。四是加强各项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定期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和细化落实。
(四)破解要素难题。一是解决企业生产与经营过程中的要素保障难题,完善园区投入机制,重点满足帮扶企业生产发展的需求。二是加强载体保障。加强对重点帮扶企业的项目管理,争取将更多项目列入省和国家重点项目,依托重点项目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和项目资金支持。三是加强能源保障。在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的同时,切实保障重点帮扶企业的能源需求。四是加强信息保障。及时将有关规划、政策等政务信息和掌握的重大市场信息通报给重点帮扶企业,加强信息支持。